“为实现我国‘十四五’环境治理目标和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预计每年需3万亿元到4万亿元的绿色投资,其中仅10%至15%可由政府财政支出覆盖。”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董战峰日前表示。
在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日前举办的“绿色发展每月谈”上,董战峰介绍,2016年至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支出达到2.4万亿元,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一时期,国家在大气、水、土壤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最严格管理政策措施,也催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他说,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地财政普遍减收增支,绿色投资的缺口进一步扩大,“亟需通过绿色金融引入更多社会资本进行补充”。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绿色金融体系。”董战峰举例说,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涵盖政策导向、统计指引、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的绿色信贷制度。2019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0.22万亿元,较2013年增加了121.14%。2020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5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6.3%。绿色信贷支持项目涵盖领域广泛,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修复项目所占的比重较大。
董战峰介绍,绿色债券也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2019年我国总共发行313亿美元的绿色债券,仅次于美国的513亿美元,位列全球绿债发行规模第二位。同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已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20余个高环境风险行业,涉及赔偿范围达到531亿元,保费4.25亿元。
董战峰同时表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着政府和市场错位的问题。目前没有一个统筹机制,无法协调系统地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化建设。而对金融机构来说,履行社会责任与追求盈利并不总是一致。例如,在一些银行内部,对于绿色金融业务,首先考虑的往往不是这个项目是不是绿色的,而是利润指标、盈利任务能不能完成。
“另外,由于回报率不够高,难以吸引足够的社会资本。”董战峰说,因此需要一定的财政、金融和监管类的激励机制来降低融资成本或提高项目收益,以帮助投资者达到合理的回报率。
就“十四五”绿色金融创新的方向,董战峰认为,应优化整合绿色金融标准,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国际认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和征信体系。通过财政奖补、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进行奖补,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同时对绿色信贷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给予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等鼓励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学院环境经济学和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蓝虹近日也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强化对投资和消费的绿色引导,而最好的绿色引导工具就是绿色金融。
蓝虹认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绿色金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包括推动绿色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工业体系的建构,支持绿色建筑、绿色低碳消费,以及支持零碳排放社区、区域和城市试点,推动2030年碳排放达峰行动的落地。
蓝虹说,我国已经在6省建立了9个绿色金融试验区,运用绿色金融政策、工具和手段帮助推动地方绿色发展,取得了很多重大突破。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支持的生态环境目标,推出绿色金融支持的零碳试验区或碳排放率先达峰试验区。